关于成都理工大学2016年学生档案
转递服务遴选公告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、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教学厅函〔2015〕39号)的相关精神,成都理工大学从2016年起将原由邮政机要通信渠道转递的学生档案转由“邮政EMS标准快递”方式转递。为保障学校交寄的学生档案能安全、高效、准确地投递到接收单位,学校拟对提供2016年学生档案转递服务的邮政企业进行公开遴选。成都理工大学作为遴选人,现邀请具备相应资质和良好信誉,有能力完成本次遴选内容的邮政企业参加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名称
成都理工大学2016年学生档案转递服务遴选
二、学生档案转递服务要求
1、提供符合“邮政EMS标准快递”寄件规范和学生档案转递要求的“高校学生档案专用”封套和密封签等材料;
2、打印“邮政EMS标准快递”的寄件详情单;
3、到学校指定的学生档案封装点进行上门收件,并提供学生档案转递的寄件清单;
4、单独封袋、单独处理,并开辟专门绿色通道,确保学校交寄的学生档案安全、便捷、高效、准确地投递到接收单位;
5、将未能投递成功的学生档案及时、安全地退回学校的寄出单位。
三、参选企业要求
参加本次遴选活动的邮政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:
1、具有“邮政EMS标准快递”资质;
2、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3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4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5、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6、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
四、项目遴选原则
由学校档案馆及相关部门代表组成本次遴选工作小组,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,根据企业规模、经营范围、服务承诺、转递报价等综合评定后,确定合作企业。
五、报名材料
企业报名参加遴选必须携带以下资料:
1、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;
2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(负责人)授权书;法人(负责人)及授权代表身份证;
3、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;
4、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;
5、“学生档案转递方案及报价单”等遴选文件。
注:上述所有证明资料验原件,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;遴选文件(须密封)一式六套。
六、报名时间、地点、联系方式
1、报名时间:2016年3月16日-2016年3月21日上午8:30-11:30,下午2:30-5:30。
2、报名地点:成都理工大学档案馆。
3、联系方式:电话:028-84078907;传真:028-84077663;联系人:熊老师。
七、遴选安排
1、时间: 2016年3月22日下午2:30-5:30。
2、地点:成都理工大学档案馆。
成都理工大学档案馆
2016年3月16